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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号: 小 中 大 | 打印 发布: 2008-7-06 作者: 不详 来源: 不详 查看: 37次
我与丈夫结婚后因琐事发生纠纷,他将我殴打致伤,丈夫为此被行政拘留5天。现在我提出要与他离婚。
请问我能否要求他支付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?
甄红法官:《婚姻法》规定,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你丈夫将你打伤并被行政拘留,他对你实施了家庭暴力,理应赔偿你医药费和精神抚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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