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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 究竟是为爱还是为做爱

    分手后,我还有机会吗?

   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同居是对婚姻不自信的一种表现。既然下定决心,为什么还要不厌其烦地美其名曰“试婚”呢? 
  
    既然不自信,那么同居之后面临的一个最大难题就是分手。经过两人或长或短的时间磨合,发现自己并不适合对方。那怎么办?只好分手吧。可是,重归单身大军之后,发现自己的选择范围窄而又窄。从前和自己有暧昧关系的男同事不能要,谁都知道自己和某某男士同居达一年之久,即使真的成了,以后吵起架来,也是他的一个话儿柄。身边的女友又不肯把自己的哥哥弟弟介绍给自己。那么就登报征婚吧。结果发现,那个高大英俊事业有成的老板级人物居然有严重的处女情结……

    同居限制了生活

    同居,对于女性的最大落差就是从以前的风花雪月转到了柴米油盐。爱情不浪漫了,生活变繁琐了,每天起早贪黑地上班,之后还要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拖地板、洗衣服、做饭做菜……某天化妆,一照镜子,立刻骇然,原来当年脸上的红颜,已然渐渐消退。 

    最重要的问题是,自己对男友并不是百分之百的自信。以前不住在一起时,还偶尔可以和几个阔绰帅气的“新好男人”幽会一二,看看有没有更好的机会可以再攀高枝。可是自从住到一起后,才发现自己的一举一动已经被严格监控,想出去和人家吃晚饭都要打报告,至于异性约会?没门!

    人言可畏

    外界的流言的确厉害,尤其对于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你来说,更加需要小心谨慎、步步为营,弄不好就会满盘皆输。既然选择了同居,那么就等于选择了一份地下工作。每天匆匆忙忙地下班,男友来接也得避人耳目。你太紧张了,你怕被单位里的“长舌妇”们看见,你怕被领导抓住,你更怕因为同居而丧失了晋升的机会……终于有一天,你忍不住了—我们住在一起,究竟是为了什么?!

    统计数字中,出乎意料地显示,即使是在英国,大多数的单身男人(约53%)一年都没做过几次爱,而有同居女友尚未结婚的男人,通常可以得到较多的性爱,其中约17%的男性天天做爱,单身王老五与在婚姻坟墓里挣扎的丈夫们难以望其项背,分别只有2%、4%。

    不管男人们愿意不愿意承认,性几乎可以成为他们提出同居要求的一个主要因素。对于这群男人来讲,他们不想踏入婚姻这座“围城”,却愿意享受本应是夫妻之间才能有的快乐。他们或因为年纪小,还没有考虑到结婚;或因为只想做“快乐王老五”和“单身贵族”,不愿结婚;或是想结婚,又怕选错对象,耽误终身,于是先试婚;或是有其他原因不能结婚,先住在了一起。总之无论什么原因,他们在没有结婚证书的情况下提出与女友同居了,在得到获准之后,世界上又多了两个“无照婚姻”族。

    另外,在大多数恋爱状态下,男人通常处于主动地位。先邀你看电影的是男人,提出和你恋爱的是男人,然后顺理成章地由男人为你脱掉衣衫,抱你上床……

    于是,半点不奇怪,提出同居的大多也是男人。他们通常不会像女人那样考虑今后可能碰到的种种困难,对于他们来说,一份自在的性爱就几乎可以战胜所有的一切了!更何况同居意味着自由,不需要承诺;同居,意味着男人可以不用买房、不必养家(甚至还有人养)就可以提前轻松享受到婚姻的精华和甜蜜滋味。


TAG: 爱情 处女 同居 征婚 暧昧关系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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